光伏發電站的光伏方陣、光伏發電單元其他設備以及站區升壓站、綜合樓等建(構)筑物應采取直擊雷防護措施,接閃器不應遮擋光伏組件。
光伏方陣接地裝置的沖擊接地電阻不宜大于10Ω,高電阻地區(電阻率大于2000Ω·m)最大值應不高于30Ω。
獨立接閃器和泄流引下線應與地光伏發電方陣電氣設備、線路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,應不小于3m。
光伏方陣外圍接閃針(線)宜設置獨立的防雷地網,其他防雷接地宜與站內設施共用地網。
人工垂直接地體的埋設間距宜不小于垂直接地體長度的兩倍,受場地限制時可適當減小。
人工接地體在土壤中的埋設深度不應小于0.5m,并宜敷設在當地凍土層以下。